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职能简介
1.拟订并指导实施政务服务的政策、制度、办法和标准。
2.组织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构建高效、便民的审批服务工作机制,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提高审批效能。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市直部门(单位)进驻和授权委托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
3.推进全市“放管服”改革,负责统筹政务服务事项联合办理工作,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并组织实施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
4.研究拟订全市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全市电子政务建设资源的调配,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数字认证相关工作。指导市直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和运行。负责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5.负责拟订全市大数据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大数据收集、管理、开放、应用等规范和考核体系。引导和推动大数据研究应用工作,统筹推进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和共享开放。
6.牵头推进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拟订全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7.牵头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统筹协调、论证评估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指导和督促各县(区)、市直园区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电子政务建设与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0.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2023年重点工作
1.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攻坚行动。一是强统筹抓项目,规划实施好“遂宁智慧中心”专项债项目,储备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10个,申报新基建市重项目不少于5个,指导新基建专项债项目申报不少于3个。二是建平台育产业。实施数字经济倍增计划,推动成立遂宁数字产业集团,重点支持打造河东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培育遂宁高新区省级数字经济产业园,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业收入超440亿元。三是促转型强支撑,加快“智改数转”,推动30家中小企业上云,建设锂电、物流等行业数据中心。建成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2家,搭建1个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数字文旅、数字乡村等建设。办好数字经济品牌展会或峰会、数字沙龙、专题讲座等活动。
2.实施政务服务创新争先行动。一是大力推进“三化”建设,开展市县乡村四级对标示范创建活动,抓实“一件事一次办”,持续巩固“政务服务+”,全力做好数字政务工作,支持蓬溪、射洪先行争取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示范县(区)创建。二是推进无差别综合窗口建设,建好市县两级重大项目服务专区,做实惠企政策专窗,巩固提升国家13件“一件事”,做实做优跨区域通办,实现50个以上事项“省内通办”。
3.实施数据要素价值提升行动。一是推进数据汇聚和共享协同。实施重要部门政务数据、电力等公共及社会数据高效汇聚,推动已上云系统数据接入市级共享交换平台,推动税费征管、法院执行等开展数据汇聚、共享应用。二是加快数据治理和创新应用。探索推动重要部门重点数据的源头治理。争取全省政务数据资源平台目录资源改造工作试点和“普惠金融”工作试点。三是探索数据运营和数据交易。鼓励支持重点企业建设行业数据交易市场。探索推动公共数据面向社会开放,激活数据要素潜能。
4.实施安全防护体系夯基行动。一是提升基础设施能力。完成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推动非涉密系统上云、扩容及安全建设。做好政府网站安全监测服务、错敏字检测、适老化改造。建立网络信息安全中心。二是建立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实施数据专项治理及分级分类管理,,实现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三是完善网络安全保障机制。开展网络安全管理、技能及意识形态培训。优化应急处置流程。协同建立政务外网网络安全保障,建强应急处置队伍。
5.实施干部人才能力培优行动。一是建忠诚团结队伍,逗硬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规范理论中心组学习,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系列工作,建强意识形态阵地。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三级五岗”责任清单,积极争创“遂心办”党建示范品牌。二是建专业智慧队伍,实施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工程,举办全市政务服务、数智人才、智慧城市等示范培训班。开展数智人才中级职称评审。举办第二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数智人才大赛、第二届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技能大赛。
三是建实干担当队伍。建立产教融合基地和实训基地,组建人数达60人的遂宁数智人才智库。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987.08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178.25万元,主要是减少专项债券结转资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2023年收入预算1987.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87.0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2023年支出预算198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8.7万元,占36.67%;项目支出1258.38万元,占63.3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987.08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178.25万元,主要是减少专项债券结转资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87.0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6.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987.08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67.48万元,主要是新增市民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辅助服务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6.25万元,占93.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19万元,占2.98%;卫生健康支出23.64万元,占1.19%;住房保障支出48万元,占2.4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70.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公务员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258.38万元,主要用于:政务大厅运维、电子外网运维、数字经济研究院建设、“遂宁智慧中心”建设项目专项债券付息、市民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辅助服务等。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27.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事业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0.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7.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机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0.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2.7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2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3.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195.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根据公开表3-3和表4-1合计情况进行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2023年工作实际需要,暂无此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参照2022年实际执行情况进行预算。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公务接待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2023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8.85万元,其中:会议费4.27万元,培训费6.58万元,差旅费28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10.48%主要原因是预计2023年会议减少。
(二)培训费较2022年预算增长3.46%。主要原因是2023年工作需要,增加了培训的工作内容。
(三)差旅费较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参照2022年实际执行情况进行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5.62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0.56万元,增长0.2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88.8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子政务外网、政务大厅工作人员服装、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测服务、市民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辅助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9个,涉及预算1987.0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47个,涉及预算728.7万元;运转类项目12个,涉及预算1258.3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