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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大数据中心关于招聘遂宁数字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的公告

来源:遂宁市大数据中心 发布时间:2022-01-25 12:4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数字经济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是由遂宁市大数据中心举办,由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管理且不纳入机构编制核定范围的事业单位。研究院主要开展数字经济领域的理论研究、决策咨询、场景孵化、招商引智、项目论证、教育培训等工作,下设办公室、市场部、政研部、产研部和教培部。现因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副院长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副院长一。负责人事、财务、法务、审计、资产、合同、档案等办公后勤管理;负责研究院新媒体矩阵搭建、媒体关系维护、品牌建设;负责开展企业合作交流、招商引资;负责举办会展、峰会等品牌活动策划与执行;负责智慧城市、数字经济领域的前沿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提供决策支持和政策建议。负责分管办公室、市场部、政研部。

(二)副院长二。负责组织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业链梳理、行业指数体系构建、行业发展态势分析评估,智慧城市、数字经济重大项目前期调研及可行性论证,赛道场景工作体系构建;负责数字化人才培育体系构建、数字化人才培训,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化专业能力评测、社会化职称评定,数字经济竞赛组织和运营等。负责分管产研部、教培部。

二、招聘范围

四川省全省范围内。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具有创新意识、市场意识、机遇意识、危机意识和风险意识,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未受过刑事处罚及党纪、政纪处分。

4.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执行力、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胜任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能正确行使职责,依法依纪依规办事,爱岗敬业,团结同志,诚实守信,廉洁从业。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高级技师)以上职称;有一定的产业实践能力,参与主持过各类培训项目;了解成渝地区信息化、大数据等产业情况,具有大数据领域技术团队管理工作和实践工作。具有一定高校和培训机构管理运营经验者优先。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遂宁市遂州北路169号6楼9号,联系电话:2317729。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从业经历证明资料,职称及获奖情况证明资料,学术成果资料,近期免冠1寸蓝底彩照2张,现场填写《遂宁数字经济研究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四)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凡本人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后果自负;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报名、面试时应服从安排,做好自身防护,须佩戴口罩、体温测试。

五、应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拟聘。按照面试成绩和招聘岗位及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和政审。确定为拟聘人员的,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个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和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拟聘人员,不予以录用。

(五)合同签订。考察合格后方可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执行聘用合同。

六、薪资待遇

具体薪资待遇由研究院提出方案,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本公告由遂宁市大数据中心负责解释。

遂宁市大数据中心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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