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职能简介
1.拟订并指导实施政务服务的政策、制度、办法和标准。
2.组织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构建高效、便民的审批服务工作机制,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提高审批效能。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市直部门(单位)进驻和授权委托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
3.推进全市“放管服”改革,负责统筹政务服务事项联合办理工作,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并组织实施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
4.研究拟订全市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全市电子政务建设资源的调配,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数字认证相关工作。指导市直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和运行。负责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5.负责拟订全市大数据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大数据收集、管理、开放、应用等规范和考核体系。引导和推动大数据研究应用工作,统筹推进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和共享开放。
6.牵头推进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拟订全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7.牵头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统筹协调、论证评估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指导和督促各县(区)、市直园区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电子政务建设与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0.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2024年重点工作
1.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攻坚行动,量质并举促进倍增壮大。一是强统筹抓项目,全面实施“九大工程”,加快建设“云端之城”“智慧之城”“数字之城”。推进数字城市(含新基建)入库入统。规划实施好“遂宁智慧中心”专项债项目,支持射洪、蓬溪建设“城市大脑”。二是建平台育产业,推动成立遂宁数字产业集团,重点支持打造河东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培育遂宁高新区省级数字经济产业园。实施数字经济倍增计划,重点围绕卫星遥感、智慧物流、电子商务等产业开展“梯度培育+精准服务”,打造数字经济典型应用场景5个、培育数字经济领军型企业5家、新增5家数字经济核心企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业收入超440亿元。三是促转型强支撑,加快“智改数转”,培育5家数字化生产线、智慧车间、智能工厂,推动30家中小企业上云,建设锂电、物流等行业数据中心。开展数字化服务,支持数字文旅、数字乡村等建设。办好数字经济品牌展会或峰会、数字沙龙、专题讲座等活动,融入川渝人工智能服务圈,促进潼南大数据协同发展,构建数字经济发展“生态圈”。
2.实施政务服务创新争先行动,数字赋能促进服务提升。一是纵深推进重点改革,务实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开展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攻坚行动。推进园区政务服务集成改革,开展“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创建。推进重大项目服务专区建设,力争实现惠企政策“一窗兑现”。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三化建设,推进市县乡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大厅标准化。开展市县乡村四级对标示范创建活动。加快政务服务适老化改造。持续巩固“政务服务+”,推动水电气视讯、金融、物流、邮政等资源整合。三是全力做好数字政务支撑,建设市民中心“一网通办”综合协同管理平台,推动“一网通办”集成化改革。促进办件数据“通、聚、汇、用”,探索构建“15分钟政务服务圈”。支持蓬溪、射洪先行争取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示范县(区)创建。
3.实施数据要素价值提升行动,区域协同激发数字活力。一是推进数据汇聚和共享协同,推动已上云系统数据接入市级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新增数据4亿条、高质量目录50条(超10万条数据)。推动实现国家和省级回流数据1000万条。构建数据共享和开放协同机制。推动税费征管、法院执行等开展数据汇聚、共享应用。二是加快数据治理和创新应用,制定政务数据治理工作实施细则。对四大基础库、五大主题库、政务云、重点部门和重要行业等数据开展集中治理,基本实现全市数据标准的规范统一。探索推动重要部门重点数据的源头治理。争取全省政务数据资源平台目录资源改造试点和“普惠金融”试点。针对重要数据开展比对分析,定期形成大数据专报。三是探索数据运营和数据交易,深入挖掘重点行业重要领域数据潜力,推动遥感卫星、锂电等重点企业数据资源评估和运营。鼓励支持重点企业建设行业数据交易市场。探索推动公共数据面向社会开放,尝试以模型、核验等产品和服务等形式向社会提供,激活数据要素潜能。
4.实施安全防护体系夯基行动,强化支撑守牢安全底线。一是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完成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完善网络架构。提升政务云、自建和托管机房防护能力。持续推动非涉密系统上云、扩容及安全建设。做好政府网站安全监测服务、错敏字检测、适老化改造。推进重要应用系统灾备接管体系建设。建立网络信息安全中心,及时发布网络安全信息监测预警及情况通报。做实重要会议和时间节点安全专项保障。二是建立安全防护体系,实施数据专项治理及分级分类管理,依法合规开展数据清洗、数据集成、标准编制。建立重要、敏感数据与普通数据隔离体系。实施数据加密、脱敏、溯源及数据库审计、数据库性能检测、API接口调用防护、重要数据容灾、智能与大数据分析等专项建设,实现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打造数据安全一体化监管体系,实现安全态势“一屏感知”。三是完善安全保障机制,开展网络安全管理、技能及意识形态培训。推进应用建设安全保护规划、建设、使用“三同步”,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及测评。完善网络安全巡检、风险隐患登记等台账,优化应急处置流程。建立健全全流程网络信息发布机制,协调开展遂潼网络安全应急演练。
5.实施干部人才能力培优行动,固本培元夯实发展根基。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建忠诚团结队伍,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系列工作。探索窗口党员统一管理,建好党建共享智慧阵地,推动“党员先锋示范岗”“政务服务明星”评选。建好志愿服务平台,常态推动志愿服务。二是突出能力培优,建专业智慧队伍,实施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每月举办“数字讲堂”、每季度开展“专题讨论”。开展数智人才中级职称评审,鼓励支持政务服务系统人员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培训数字经济人员300人次。三是强化人才集聚,建实干担当队伍,举办数智人才大赛、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技能大赛。组建遂宁数智人才智库,推动成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数智化人才联盟。推进发布人才发展蓝皮书,组织评选数字经济年度人物,至少召开1次全市数智人才专题座谈会。发布数智人才岗位需求、推荐就业岗位,力争促进200人就业。四是从严正风肃纪,建清廉高效队伍,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和绩效管理,规范窗口、编外人员管理,抓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服务办件分析,强化窗口监管,推动“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与投诉、好差评、12345热线融合,协同开展“洗脸、净心、蓄力”主题实践活动,一体推进全行业系统形象提升、服务提质、办事提效。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7,393.51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406.43万元,主要是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2024年收入预算7,393.5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616.25万元,占75.9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77.25万元,占24.0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2024年支出预算7,39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5.15万元,占9.27%;项目支出6,708.35万元,占90.93%。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7,393.51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406.43万元,主要是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77.25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616.2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7.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19万元、其他支出5,616.2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7,393.51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406.43万元,主要是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7.66万元,占22.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59万元,占0.74%;卫生健康支出22.81万元,占0.31%;住房保障支出42.19万元,占0.57%;其他支出5,616.25万元,占75.9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78.7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公务员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092.10万元,主要用于:政务大厅运维、电子外网运维、数字经济研究院建设、“遂宁智慧中心”建设项目专项债券付息、市民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辅助服务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86.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事业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1.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0.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2.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机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2.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0.7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42.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10.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4年预算5,616.25,主要用于“智慧中心”建设项专项债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85.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7.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191.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2023年工作实际需要,暂无此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参照2023年实际执行情况进行预算。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公务接待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等工作开展。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3万元,其中:会议费6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47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28.83%。主要原因是2024年涉及机构改革,预计会议增多。
(二)培训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按照全市厉行节约要求,未单独申请培训费预算。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40.43%。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任务加重,外出招商预计增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61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616.2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1.43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4.19万元,下降4.5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23.3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遂宁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测服务”和“市民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辅助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7个,涉及预算1777.2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44个,涉及预算685.13万元;运转类项目13个,涉及预算1092.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