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政数发〔2022〕13号
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一医院:
按照《遂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遂宁市区域医学影像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医改组发〔2021〕1号)要求,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牵头开展遂宁市区域医学影像中心系统平台项目建设。目前,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和合同签订工作,即将启动项目建设,为确保项目能高质量、高标准建设,达到预期建设成效,近期拟组织中标方(浙江飞图影像科技有限公司)到各相关单位开展详细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体目标
目前三家市级医院分别建立了各自的影像会诊系统,接入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有影像设备的医疗机构,实现了远程会诊,但各系统独立建设,独立运营,未实现资源共享和分级诊疗,检查结果无法互通互认,患者在不同医疗机构检查时需重复摄片,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本次项目作为区域医学影像中心系统平台一期项目,旨在搭建全市统一的区域医学影像中心系统平台,兼容我市市直医院已有的三套远程医学影像会诊系统,在不影响现有医联体影像会诊中心生态的基础上,搭建全市统一的遂宁区域医学影像中心系统平台,接入遂宁所有具备影像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实现全市医疗影像数据全量汇聚,同时提供远程影像诊断、会诊、云胶片调阅及影像报告质控等服务,构建市、县、乡镇三级诊疗体系,实现全市范围影像检查信息的互联互通,大幅度提升医疗质量,构建医疗影像分级诊疗体系,让老百姓在基层便能享受专家的诊断。
二、工作要求
(一)全力配合做好需求调研。市直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安排专人全力配合此次项目承建方做好前期已有系统功能、数据接口、数据标准等需求调研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需求明确、目标合理、切实可行。
(二)搭建好系统融合基础环境。市直各医疗机构按照《遂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遂宁市区域医学影像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医改组发〔2021〕1号)要求,在2022年5月前利用自有经费准备好满足要求的前置服务器、政务专线,提前做好各自现有系统功能的升级改造、系统功能标准接口开发和数据推送共享工作,确保与我市区域医学影像中心系统平台功能和数据的对接、共享。
(三)及时开展系统对接。市直各医疗机构要及时组织各自现有系统服务公司做好系统功能开发和对接工作,并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系统功能对接、一线实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沟通,确保系统建好、用好。
三、加强宣传推广
市直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已接入各自远程影像会诊系统的县(市、区)、市直园区、乡镇(街道)各级医疗机构进行宣传推广,消除推广阻力,力争短期内建成覆盖全市的区域医学影像中心系统平台,实现医学影像数据全量汇聚、实时共享调阅查询。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联系人:王刚,电话:18080728000
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牟君媛,电话:13541363426
飞图影像公司联系人:林真友,电话:18008073652
廖建旺,电话:13211988888
附件:遂宁市区域医学影像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