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政数函〔2020〕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遂宁市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施方案》(遂府办函〔2019〕59号)相关要求,为加快推进不动产信息共享和系统集成一窗受理工作,确保今年12月20日前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协同主题式服务系统在全市各县(市、区)上线运行,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现将有关工作函告如下。
一、启动不动产登记业务协同主题式服务系统部署工作
不动产登记业务协同主题式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协同系统”)是由市政服务和大数据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市房管局配合开发的“一窗受理”平台,目前已在市级层面上线正常运行,按照中、省、市年度考核要求,12月底前要实现系统在各县(市、区)进行全面部署,各县(市、区)相关系统具体建设方案也已编制完成。请各县(市、区)参照市级系统建设模式,确定牵头部门,明确建设资金,协调系统部署所涉相关部门,按照系统建设技术方案,全力配合,依法依规共同完成系统部署、系统联调、中间库建设和人员培训,确保在12月20日前实现系统上线运行。
二、落实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工作
2020年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涉及的12部门信息共享是国务院安排的重点工作,目前我市该项工作严重滞后。为保证任务的完成,现提供两套方案供各地参考。
方案一:使用市级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及省厅网上受理平台
(一)使用市级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目前,国办8号文件要求共享的12个部门,已经纳入了市级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各县(市、区)可以结合协同系统的部署,通过协同系统实现对市级层面的信息共享,并研究制定技术方案,及时将县(市、区)级层面数据纳入共享。
(二)使用省自然资源厅网上受理平台
省自然资源厅已经向自然资源部申请到自然资源业务网(内网)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中编办、银保监会、民政部、最高法和司法部的共享交换接口,以及电子政务外网国家平台(外网)公安、民政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共享交换接口。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系统可与省厅网上受理平台进行对接,实现上述部门省级层面的信息共享。
方案二:使用专线接入
由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接县直其他11个部门,对各自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改造,采取与各部门信息系统专线对接的方式实现共享。并研究如何将尚未建立信息系统的部门信息纳入共享的方式。
三、高度重视,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此项工作涉及“一窗受理”信息集成平台(协同系统)部署到县(市、区)和不动产登记涉及相关12部门的信息数据共享两项内容,若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省自然资源厅将停批全市土地报批,市效能办也将在12月8日至10日就该项工作组织对各县(市、区)进行专项督查,对不能按期完成的,将扣减年度效能目标分。请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尽快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倒排工期,明确部门分工,组织骨干力量,提供资金保障、上下联动,集中突击此项工作,确保在今年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任务。各县(市、区)要在12月2日下午下班前将牵头部门和联络人以书面形式报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电子政务管理科(联系人:韩青云,联系电话:2317727)。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也将安排专人积极配合各县(市、区),提供技术和服务咨询,统筹推进该项工作。
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家税务总局遂宁市税务局
2020年11月27日